第三十三章 雪团
北边的外族素来是彪悍的,其中又以骑兵最难对付,所以先皇帝最后征服的一块疆土就在北域。那时从西疆率领帝国最强悍的一支骑兵队伍,北上苦战了整整十个月才最终克敌成功的,就是后来获封一字并肩王的睿王。
而睿王的骑兵之所以能和北域的外族有一战之力,除了他用兵如神,将士勇猛之外,也多亏了西疆一直有一条商路保持着和西域的外族进行贸易往来,所以才能培育出和西域良种马混血的优质战马。
谢观南虽然出生在富足的家庭,但他身上并没有所谓纨绔的那些坏习性,对吃穿住用的要求素来不高,一定要说嗜好的话,可能喜欢马算是一个。
正所谓鲜衣怒马少年郎,喜欢马有什么错?用季熠的话说,要是家里有谢观南这样的郎君,又不差钱,用得再奢侈些都不为过。所以他见谢观南衣裳朴素便想替他置办华服,见谢观南喜欢他的坐骑就立刻给他送去,这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但季熠也知道,如果只单单送一匹雪团给谢观南,他又会很多顾虑,要么干脆不收,要么收下了也不用,那个小院没有马厩就是个现成的借口,所以季熠直接把马送给县衙,宁愿麻烦点从秦孝贤那儿绕一圈,顺便多搭上几匹,也要让谢观南骑上喜欢的马。
“雪团”当然是好马,谢观南只是没想到它是战马。虽然他也是公门中人,毕竟没进过军营,看到这样的良驹自是爱不释手,而季熠又把他所有拒绝的路都封死了,他也没什么理由再抗拒了。
“谢头,季郎君这出手可真不一般。”跟谢观南搭班的陈冬一早就凑到了他身边,虽说并非每个人都对马有什么追求,但只要是会骑马的人,看到好马很难会不兴奋地想多看几眼“比着我们快班的人头数送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的大手笔。”
谢观南随口问:“这么说来,你平时见过他什么小手笔么?”
“也没有。”陈冬在这个县衙待的时间可比秦孝贤还长,他说没有,就肯定是没有了,“季郎君他平时又不怎么下山,更不来衙门。”
谢观南笑了笑,季熠都说了秦孝贤这个级别的官,跟他的家族交往得用“高攀”形容,平时没事他怎么会往这小县衙里多看一眼。
“难道是有什么事儿要咱们秦县尊帮忙?”陈冬低声嘀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