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方允【毒杀】

而事情,也果然像阮禹说的,出现了几次反转。

最开始,方允被好友和男友发现在校外的出租屋吸毒,虽救回了一条命,却被学校退学,还因为神经受到大量毒品的侵害,只能在家和戒毒所之间,过着两点一线的灰暗生活。

这件事引发了大量的关注,还被国内媒体以“天之骄女的疯狂堕落”为名,大肆报道。

但就在这件事即将淡出人们视野的时候,逐渐恢复意识的方允留下一封遗书后,选择了以死明志。

在她被公开的遗书里,她说自己是无辜的、被迫害的!

她从不曾吸毒,也没有和男友同居。

那出租屋本来是男友自己租来复习备考的,只是签合同那天,男友没带身份证,又担心房子被别人租走,才用了她的身份证。

案发那天,她也是去陪男友拿东西。可刚到出租屋,他就说有事要出去一下。

她在房子里等男友时,喝了他给她买的饮料。之后就晕了过去,再没有真正的清醒过……

直到写下遗书的此刻。

看到女儿冰冷的尸体与白纸黑字的控诉,方允的父母终于知道,女儿是被人害死的!

从一开始,她们就不相信方允会吸毒。

如果她真的吸毒,精神状态怎么可能瞒过父母?怎么可能拿奖学金?她的毒资又从哪里来?

但警方出具的报告里的确写了,方允已经长期但少量地服用过氯胺酮类的毒品。只是被发现的那次采用的是大剂量的溶液注射,所以才会命悬一线、东窗事发。

如果她是无辜的,那无论是之前“长期但少量地服用”,还是后来“大剂量的溶液注射”,就是有人故意陷害。

但是谁会想要害死她呢?

因为这件事的社会关注度很高,调查程序很快重启。

案件的突破口出现在案发的出租屋。

虽然房子在方允出事之后已经退租,但办案人员还是在租房合同上,有了重大的收获——

原来的证据里的合同是最新的合同,租房人是方允。

可按照方允遗书里的说法,这个房子她男友从大二就开始住了。但前一年的租房合同上,租房人那一栏,也不是她男友麦冬的名字,而是“包霍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