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桃歌不信胖狐狸的狐品,但信他的味觉,行走江湖百年都没被毒死,那可不止是运气使然,随手捏起一个包子,咬了半口,肉汁充盈,味道无可挑剔,不由得赞叹道:“人迹罕至的城镇里,居然藏着这么好吃的包子,有这份手艺,为何不去凌霄城讨碗饭吃?”
名叫曲人的刀疤男子还在那摆弄银疙瘩,随口说道:“一两一个的包子,不是谁都能吃得起,在妖仙镇不付账,我把他剁成馅儿,在凌霄城不付账,我只能骂他娘,要不然你们这些官家,会把小的抓起来砍头。”
李桃歌一口接一个正吃的舒坦,忽然听到剁馅二字,瞬间倒了胃口,拍拍手,从棺材起身,“去客房。”
头顶突然传来不舒服的凉意,李桃歌抬起眼皮,见到屋顶空隙处飘着绿油油的眸子。
李桃歌迅速抄起卜屠玉背后的龙吟大弓,射出一箭。
强弓搭弦一气呵成,动作行云流水。
一声凄凉的嘶叫之后,滚落一只绿羽怪鸟,半尺来长,生有三足,红喙灰顶,被箭尖洞穿喉咙,死的不能再死。
李桃歌拎起鸟爪,好奇问道:“这是啥东西?”
阅历丰富的于仙林瞅着不常见的怪鸟,鄙夷道:“绿衣鹦鹉,会学舌,肉柴而腥,难吃。”
对于狐仙而言,万物只分好吃和不好吃。
李桃歌视线再度飘向房顶,勾起嘴角笑道:“派只鸟来窥探行踪,看来有人很关注咱们的一举一动,来而不往非礼也,房琦,你带铁鹞子去查,看是谁那么无聊,带过来我请他喝酒。”
“诺。”
房琦领命离去。
“是谁大喊大叫,惊扰了老娘春梦?”
二楼出现一名女子,只穿了肚兜纱裤,露出胸口大片雪白,斜靠在梁柱,睡眼惺忪打量众人。
女子相貌中上,胜在肌肤水嫩白皙,身段妖娆,衣着风骚,可惜少了只左耳,脖颈用朱砂刺有蜈蚣图案,使得男人想亲近又不敢亲近。
“老板娘,来生意喽。”
曲人高声喊道,举起银子,丑脸尽是贪财笑容。
“喊什么喊!不就是一锭破银子么,没见过钱的窝囊废,瞧你那出息!”
老板娘发泄一通后,捋着鬓间凌乱发丝,双眸朦胧,咬紧嘴唇,意犹未尽说道:“好不容易梦到一次徐公子,把奴家弄的快要脱了一层,那滋味,像是架在火上烤,又泼了一桶滚油,舒服的快要丢了魂儿。”
嗯?
李桃歌好奇挠了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