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年代文中男主那跟人跑了的前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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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打动了路茂森,是啊他这次走了,可能就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上一次就已经让他遗憾,这次他难道还要再留遗憾吗。

“好,那我就再多麻烦叔,婶你们一会儿了。”

“不麻烦,不麻烦,你们先坐着我去厨屋去看看。”

何秀芳笑着招呼他坐下,走出屋进了厨房。

洛锦欢坐在那里看向路茂森,当看清他眼底的受伤时,她心里挣扎了一下,选择别过头看向李泽绪,再也没再看他一眼。

她不能为了一个还算可以的男人放弃她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一顿饭下来,除了洛德胜和洛锦国,几个人吃的心思各异。

路茂森夹起一块兔肉,眼底有些发热,将兔肉放进嘴里,他的头低了下来,酸痛感袭击着眼眶,让他想起十年前他和欢妹的第一次碰面。

她背着个背篓在山脚下割猪草,小小一只好看极了,就那一眼他就将人放在了心上。

哪怕后来再也没见过她,他还是忘不了那日的一瞥。

他们没有缘分怪不了任何人,只能怪他自己,是他太胆小不敢靠近她,就这样眼睁睁的看她嫁给了别人。

也好,这人很好比他好,和她很般配,欢妹这样的人就应该拥有更好的生活,显然他比这个男人差了许多。

这顿饭将路茂森的心思全部埋在心底,如果问这份心思什么时候能重见天日。

他想要等到他达到和这个男人一样甚至更高的高度以后。

如果不能,那他就罚自己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

路茂森又深深看了眼站在别人身边的洛锦欢,

伸手和他们挥手告完别,转过身迎着太阳离去。

洛锦欢看着他的背影,将曾升起的心动紧紧埋在心底,人都是自私的,怪只能怪他自己不够努力,比不上她身边这个男人。

李泽绪伸手握住她的手,成功的将她的目光揽回。

他看向自己的媳妇,庆幸中泛着酸,但好在媳妇保住了,以后他再也不会给别人任何机会。

部队就给了五天的时间,路上已经浪费了两天,因此在吃完饭后,李泽绪便带着洛锦欢回了家。

回到家后,在安华第五次拒绝时,他终于妥协带着洛锦欢坐上了牛车和安华挥手告着别。

洛锦欢看着身后越来越远的家乡,红了眼,伸手掐了掐李泽绪的胳膊。

“你一定要当大大的官,当不了我就给你离婚回村。”

李泽绪揽住她的肩膀,目光坚定的做着保证:

“我保证不让媳妇失望。”

来到城里后,李泽绪先带着洛锦欢来到已经得到分配的战友这,委托一些关照林业的话,才带着洛锦欢坐上了前往东城的火车。

他的这个做法让洛锦欢心里对他仅存的隔阂消散,郁闷的心情消散,第一次坐火车的激动涌上心头,靠着李泽绪的肩膀欣赏着窗外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