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风听着她手机传来的专属铃声,眯瞪着双眼,翻了个身,模模糊糊拿着自己的手机,“喂!花花?”
“风风快起来啦!等会就在你家那边的商场玩吧!我现在出门坐地铁了,大概不到一小时!”
普风:“嗯嗯。好,我现在起床!”
沈华:“嗯嗯,今天太阳很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普风:“好诶,等会见!拜拜!”
沈华:“拜拜!”
然后普风坐起身子,打了个哈欠,满足的伸伸懒腰,一看手机,竟然已经十点半了。
普风赶紧洗漱,心情非常好,哼着小曲,对着镜子上了一层防晒,对她这种小白来说,防晒最好用了,容易涂抹,气色也会变好,皮肤也会变好,再描描眉,涂上一个口红,上下砸吧砸吧自己的嘴唇。
“嗯哼,完美!出门啦!”普风穿上一件红色的v领毛衣,衬得整个人肤色更白皙透亮,下半身配上一件长长的白色纱裙,说实话这个裙子还是她好朋友花花去年给她买的,她欣赏不来,只觉得像一个厚厚的蚊帐子。
当时的花花也就是沈华听见她这个形容,当场哽咽,说不出来一句话。那真是被气到吐血,什么土狗还这么形容!不过看在自家的好朋友一直这么个德行,也就安慰了!算了,跟土狗计较什么呢!土狗的审美一向异于常人,不然怎么叫土狗。
不过除了普风的独特审美,其他人都会觉得很好看的。普风也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还安慰自己,朋友的一番心意,不能打击,不能打击。
普风今天长发披着,穿着不会出错的白鞋休闲鞋,温柔的打扮,不开口那就是一个小美人,也只有见她的好朋友她才会偶尔盛装打扮一下自己。
接着拿着手机就准备出门了。
普风“花花,我准备出门啦!还是老地方的那个奶茶店见哈!”
沈华:“可以可以!等一等,我看一下站点,估摸一下,emmmm,我可能还需要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