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军工发展方向(二)

“虽然攻下保定、太原、天津、济南、青岛和徐州等地也缴获了不少子弹,但以晋察冀和山东根据地缴获居多,晋绥和晋冀豫根据地子弹缴获偏少,虽说坦克支队从山东运回一批子弹和手雷,但是还是不够使用。”

“虽然各个根据地手头多了不少轻重机枪,但是限于子弹短缺,团一级的作战,一挺轻机枪战前下发的30发弹匣往往不超过5只;重机枪往往不超过两条弹链(500发),打起仗来缩手缩脚的。”

对于横刀立马的话,红军之父点了点头,缺乏弹药,是八路军部队日常跟鬼子的作战极其困难的主因。

也许正是两位首长以下众多指战员的怨念,原本的时空里,抗战期间八路军一直在努力自产子弹,最后各个根据地还是实现了生产,最终八路军和新四军合计制造了779万发子弹(含6成以上的复装子弹)、447万枚手榴弹、37.7万发掷弹筒弹、32万发枪榴弹、28.4万发迫击炮弹和19.2万枚地雷。

而与之对比的是抗战结束后,在国府“五子登科”的“大劫收”中,国府将抗战结束时的14万兵工厂工人大量裁减,直到解放战争第一年发现战斗不利后,重新招收兵工厂工人,到1947年底才恢复到11万。

而兵工生产能力呢?

在全面抗战爆发前一年的1936年,国府生产了4亿发子弹、335万发山野炮弹、77.4万发82迫击炮弹和545万枚手榴弹;1948年上半年,国民政府兵工署弹药产能仅为每月生产2500万发子弹(折算年产1.5亿发子弹)、11万发60迫击炮弹(折算年产132万发炮弹)、10万发82迫击炮弹(折算年产120万发炮弹)。

可见国府的军工生产出现了大滑坡。

而相对而言,解放军在1946年7月解放战争全面开打之际,各解放区兵工厂已扩充至65家,月产全新子弹30万发、复装子弹74万发(子弹年产量折算1248万发);迫击炮弹4700发(迫击炮弹年产量折算5万6千发)、手榴弹27万枚(年产量折算324千枚)、地雷7650个。

可以说解放军一年的产能就逼近八路军加新四军抗战8年总产量。

对国府来说,更可怕的是——这远不是解放军的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