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政治体制的不断发展,县委书记已经成为了地方政治生态中的关键角色,作为地方领导班子的班长,县委书记的责任十分的重大,影响特别的深远。
县委书记是县级行政区域内党的最高负责人,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者和领导者,在实际工作中,县委书记不仅要负责党的工作,还要领导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因此,县委书记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地方的发展和稳定,长期以来,县委书记的管理体制主要是地方管理。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等环节主要由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
然而,随着国家政治生态的变化,县委书记的管理体制逐渐由地方管理转变为省级管理,即县委书记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考核、监督。
这一变化背后,既有深刻的政治原因,也有现实的实践需要。
实行省委管理县委书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这一改革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其次这有利于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确保优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为地方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再次这有利于提高地方治理效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实行省委管理县委书记,有利于确保县委书记紧密围绕地方发展大局,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同时,省委对县委书记的管理,有利于协调各地资源,推动地方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总之,县委书记由省管,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地方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能够当上县委书记的话,就成了省管干部,参加省级学习培训的机会都多一些,认识省级领导的概率也大一些,下一步被提拔为地级市副市长,或者是提拔为省直部门副局长的概率也大很多,只要再提拔,那就是实实在在的副厅级干部。
县长,想要被直接提拔为副厅级干部,那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