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李定国

南明义军 随笔道人 1038 字 1个月前

就在金声恒,李成栋二人扩充军旅,对着孟浚蠢蠢欲动时,在全州的李定国稍整军备,随后继续挥师北上。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李定国犹如一颗璀璨的星辰,极速般划过天际,而湖广战场,就是他的高光时刻。

大军出全州之日,步骑五万余人,旌旗猎猎,声势惊人,李定国挥师而上,直指永州。不到一日便破城而入永州,休整一日,再度北上,攻克祁阳,斩杀据守祁阳之将,孔有德部将马阳。

不待敌喘息,李定国又率军连克祁东,衡阳二城,驻守衡阳守将乃降将宋荣,见李定国气势汹汹,吓的望风而逃,退往衡山城,李定国部无伤一人进驻衡阳,其捷报一日一传,递至安龙府,李定国之声望一鸣惊人,世人皆言,李定国天下之名将,国之股骨。

永历君臣大喜过望,恩赐厚赏不时送抵湖广前线,孙可望闻讯,心中不快。

而李定国仅仅是前方探马抵达衡山城,宋荣竟吓得闻风丧胆,随后弃城而逃,退往株洲,只留下了一座空城。

而相邻的衡东城的守将见大势已去,选择投降,向李定国表示了归顺之意。这一刻,李定国的名声达到了顶峰,他的军队如同秋风扫落叶,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在李定国连战连捷,声名鹊起,如同烈日当空,光芒四射,其威望逐渐超越了西军领袖孙可望。

每当战报传来,李定国的名字如耀眼的光芒,刺痛了孙可望的心,孙可望部将议论纷纷,言晋王只知遣捷报于安龙府,眼中没有秦王。

而孙可望虽然驳斥的部将的言论,可看着那些战报,和世人称赞的话语,孙可望的心中,嫉妒的火苗开始逐渐显露,嫉妒的种子一旦种下,便会在心中生根发芽,难以根除。

在李定国准备直逼长沙时,孙可望托辞粮草不足,令李定国停止进军,暂驻衡山城,而李定国回复孙可望信件中,言辞过激,信中言此正是决战之时,大军不可停下。

随后李定国就地筹集军粮,继而挥师北上,在株洲,部将李养性与逃奔至此的宋容防守,李定国抵达城下,围攻两日,宋荣杀李养性,开城而降。

孔有德见李定国已经兵临株洲,随即连发求援信,递至仍在四川剿灭明军的豪格部,而在四川,此时豪格已经将遵义,夔州,茂州,荣昌,隆昌,富顺,内江,宝阳诸郡县全都平定。

四川的局势已经逐渐安定下来,由于四川地区连年战乱,社会生产几乎完全停顿,无法解决粮饷供应,豪格只好就此止步,欲率领满,汉军经陕西回京,只留下王遵坦,李国英等降将驻守四川。而豪格在准备撤军时,他收到了孔有德的求援信,大军虽征战两年有余,将士疲惫,但豪格仍然决意出川驰援湖广战场。

长沙乃是重镇,孔有德没有再弃城而逃,而是决定死守长沙,李定国抵达长沙后,四面围城,面对城下密密麻麻的明军,孔有德狗急跳墙,把城中百姓全部赶上城墙防守,以壮声势。自己手中仅剩的那点兵力负责守卫城防重点区域,企图固守待援。

大军猛攻三日,城中士气低落,孔有德见势不可逆,准备突城逃离,可四面皆有李定国之众,孔有德毫无逃遁之机,直到闻听南城城门被攻破,孔有德才逃回府衙,在内堂中,将所得之财物聚集一处,随后举火自焚。

攻克长沙后,局势稍缓,李定国摆下酒宴,庆祝胜利。他对与会者说:“文、张诸公(文天祥,张世杰)其精忠浩气,固足以光昭青史,为天地生色,然吾侪之对于国家,窃不愿有此结果也。”一副以文天祥,张世杰为榜样自居。

而孙可望收到李定国的信件后,勃然大怒,而就在这时,李成栋请求封王的奏疏抵达安龙府,永历君臣在商议之后,决定同意李成栋的请求,加封李成栋为镇南王,这更加刺激了孙可望,直到长沙府被攻克,孔有德自焚,孙可望再也忍受不了。

随后孙可望率军回到安龙府,杀明廷官吏十余人,控制朝政,他打着永历皇帝大旗,“挟天子以令诸侯”。孙可望迅速攫取了永历朝廷的朝政大权,成为了实际上的军政一把手,在永历朝廷党争极为厉害的吴楚两党此时鸦雀无声,因为孙可望真的会杀人。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孟浚同意让出南京,孙可望也绝不会同意,控制了朝廷之后,孙可望挟持永历朝廷退往云南昆明,欲以云南之地为基业,实现自己心中的野望。

到了云南的孙可望决定对云南的土地实行改革,过去地主对百姓的政策是,他们收田里收成的六分,百姓拿四分。孙可望来了以后,改变了这个局面,大西军要在这里面拿四分,但是百姓可以拿六分。这六分里面如果你是佃户的话,那就要给地主一分。

唯一吃了血亏的就是地主,不过在西军的屠刀下,无人敢反抗,但有人反抗,便是屠灭满门的下场,在孙可望所部占领了云南大片土地后,他开始大力整顿军务,宣布只要是大军经过的地方,要保证鸡犬不惊。

只要西军内有任何人夺取百姓东西的,立刻斩首。但是如果百姓不举报的话,那要承担跟这个士兵一样的罪责。甚至连当地的官员都要因此而受到牵连。

而且孙可望不允许自己的手下人对云南境内的百姓滥杀无辜,保证公平,使得大西军在云南之地逐渐获得人心。

而孙可望挟持永历帝移都昆明之事,在南方各地引得议论纷纷,诸多士绅皆言,孙可望狼子野心,天下局势大好,竟然将天子移都西南,有操莽之心,不过再多的议论也改变不了已经既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