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经历
鄂容安的早年经历展现了他从科举入仕到逐渐成为朝廷重臣的过程。雍正十一年(1733),鄂容安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随即被选为庶吉士,并被任命为军机处章京,这标志着他在政治生涯中的快速起步。清世宗(雍正帝)对鄂容安寄予厚望,认为他具备成为栋梁之才的潜力。
乾隆元年(1736),鄂容安被授予编修之职,并进入南书房行走。南书房是当时皇帝处理政务的重要场所之一,鄂容安能够在此任职,表明乾隆帝对他能力的认可。紧接着,乾隆二年(1737),他被任命为侍讲,负责为皇帝讲解经史典籍,这是对他的学问水平的高度肯定。
乾隆三年(1738),鄂容安担任日讲起居注官,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和国家大事,同时担任侍读。这些职务使他得以近距离接触皇帝,了解国家政策和决策过程,为他日后的政治生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乾隆五年(1740),鄂容安被任命为詹事府詹事,这是一个重要的文职,负责辅佐太子。然而,鄂尔泰出于谦逊考虑,曾坚决推辞这一任命。乾隆帝认为鄂容安能够胜任此职,并且指出鄂容安一直遵守家训,受到先帝的重视,因此坚持任命他。同年八月,鄂容安又被指派进入上 书 房,与福敏一同工作,负责教育皇室子弟。
然而,鄂容安的职业生涯并非一帆风顺。乾隆七年(1742),他因为左副都御史仲永檀泄露密奏之事而被罢官。这次挫折虽然短暂影响了他的仕途,但乾隆帝并没有放弃对他的信任。乾隆八年(1743),鄂容安再次被任命为上 书 房行走,并被授予国子监祭酒的职务,负责管理最高学府。
乾隆九年(1744),鄂容安被委派与刑部尚书来保一同前往奉天,与侍郎兆惠共同审理奉天将军额洛图的案件。这表明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方面的能力得到认可。乾隆十年(1745),他被任命为兵部右侍郎,并袭封父亲鄂尔泰的三等伯爵,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
乾隆十二年(1747),鄂容安晋升为兵部左侍郎。然而,同年九月,因与兵部尚书彭维新等人在处理总兵高琦武备废弛一案中违反规定,鄂容安受到了训诫。尽管如此,乾隆帝还是给予了他宽恕,让他继续留任原职。
乾隆十三年(1748),鄂容安担任会试副考官,并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及国子监事,负责管理和指导文官选拔和学术研究工作。
二、治理河南
鄂容安在乾隆年间担任河南巡抚期间,展现出了卓越的治理能力和对民生的关注。乾隆十三年(1748)十月,鄂容安暂时担任河南巡抚。在他任职期间,不仅成功完成了向大小金川输送军队的任务,还因其妥善安排而被赐予孔雀翎作为嘉奖。
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鄂容安上疏陈述文武官员的表现优劣情况,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赞扬。四月,河道总督顾琮调任漕运总督后,鄂容安被委以处理河南河务的重任。为了更好地治理河南境内的河流,鄂容安亲自深入伏牛山地区,对连绵八百余里的山脉进行了实地考察。考虑到伏牛山连接陕西、湖北两地,易于藏匿不法分子,鄂容安下令实施保甲制度,并将这一措施上报朝廷,得到了乾隆帝的赞赏。
同年,卫辉参将阮玉堂因督操时鞭打士兵而引发兵变。鄂容安迅速采取行动,首先惩治了叛乱的士兵,然后再罢免了阮玉堂,这一举措与乾隆帝的想法不谋而合。此外,鄂容安还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下令购入大量粮食补充各地常平仓,并组织修缮开封、归德、陈州三府的干支河流,以确保蓄水灌溉的功能。乾隆帝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同年十一月赐予他所袭伯爵“襄勤”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