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之鹰是狩猎手枪,射程在一百米以上,也是世界上公认威力最大的手枪。”
宋幼卿随手装上弹匣,抬手对准远处一座吊脚楼的脚柱。
“轰!”子弹准确射中的吊脚楼的脚柱,木屑炸开一个碗口般的大洞。
“这特么的还是手枪!”光头刀震又被惊倒了。
“送你了!”宋幼卿豪爽大气的将沙漠之鹰扔给光头刀震,但却没告诉他,沙漠之鹰虽然威力巨大,但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没将其当成军用手枪。
一个原因是过重,沙漠之鹰的空枪重量就达到了两公斤,对于战士来说,它超重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后坐力,如果不是手腕强劲有力,都承受不了它的后坐力。最重要的原因是,沙漠之鹰的结构比较复杂,可靠性也比较低,无法适应复杂恶劣的战场环境。
因此,沙漠之鹰注定是一把昂贵的收藏品。
光头刀震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沙漠之鹰:“谢谢姨奶奶!”
“呃!”就连抱着石头,准备装车的叶青闻声都为之一愣。
宋幼卿板着俏脸:“这辈儿怎么轮的!”
“虽然我学不了寸拳,但并不妨碍我有一颗拜师的心。”光头刀震看了一眼齐玉,见他微微点头,这才道:“跟着师父有肉吃。跟着姨奶奶刀寨才有未来。”
宋幼卿嫣然一笑,如花盛绽:“乖孙子,起来吧!”
老刀爷气的吹胡子瞪眼,却也无可奈何,平白无故矮了一辈。但是刀震的话,也让他欣慰一笑。
在缅北当山军,玩的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游戏。
过的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而最可怕的是,想要不过这种日子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