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壮丁就应运而生了。
外来户口、异己分子、无业游民、和尚道士、流浪乞讨的残疾障人员或者往来客商等等都在抓壮丁的行列。
搞得一般青壮年都不敢外出上路,有的或逃奔外地藏匿,或依附于权势,或者自己斩断自己的手指,弄瞎自己的一只眼睛自残也不愿意被拉壮丁,甚至出现回家探亲的军官被抓到另一支部队当壮丁的奇葩事件。
毫无底线的乱抓壮丁以至于逼起了后方多次民变。
地方上发财了,军队自然是不甘落后。
首先,壮丁家人送的所有财物,干粮全部给接兵官拿走。
然后,军政部给壮丁的征集费,还有路上的伙食费还是有的。
军政部规定每征集一兵发征集费2元(后增至5元以上),接兵官只发给县、乡一天的伙食费各2角,办公费每兵5分,由县送到团管区的伙食费按每60里一天,每天2角。
省下来的钱全部进了军官的口袋。
然后骚操作来了,就连这个已经被扒了一大层皮的伙食费,接兵官都会再想办法在蚊子腿上再挖一点。
在押运壮丁时,在原本伙食就差的情况下继续克扣伙食费,然后每天还继续搞强行军,一路上壮丁病死的,饿死的不计其数。
有人会问了,壮丁死了这么多,要是交不上新兵,难道押运军官不怕军法从事吗?
事实上,死的壮丁越多,押运军官反而更高兴,因为他领到的伙食费是按照壮丁人数来计算的,为了利益他们往往会刻意想尽办法把壮丁往死里逼。
至于数量,在要到目的地的时候,再抓周边乡村的壮丁补上就行。
至于再有商业头脑一点的就利用壮丁走私,反正壮丁空着手也是走,驮着货物也是走。
于是上到鸦片,川盐,水银,钨矿,下到粮食,豆饼无一不走私,重点是由于法币在日军的操作下大贬值,这些重要战略物资大多走私给了日军。
至于这些被当做人形骡马的壮丁,在长途行军中,由于负担太重,过分疲劳,又吃不饱,穿不暖,大半在沿途病死,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