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凌王府,自己打好热水,脱下衣裳。虽然我比任何人看这具身体的时间都要长,可我还是不得不去害怕。这具身体实在是面目全非,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烧伤了,依我看来应该是某种化学物品造成的严重皮肤组织坏死。硫酸什么的都是小儿科,这玩意怕不是泡到王水里去了吧。
我自己钻进水桶里,身体上有些疤痕碰到水还是会疼。更何况我还有风湿,我放了一点老大夫说的药草进去,然后闭上眼睛享受起来,今日马棚的工作量的确是大,现在浑身上下腰酸背痛,只想回到房间好好睡一觉,明天又得接受魏莫笙的摧残。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放过我呢。我暂时还没想到。
泡了半个时辰,我换了一身蓝襦裙,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走回了听竹园。回到房间,我往里屋一走,就看见某人面无表情地坐在我的桌前,闭目养神。
怎地我还忘了这尊大佛!
我的脸上立刻扬起了标配微笑,乐呵呵地说:“王爷,等久了吧。”
苏凌闻见我身上的药草香,问:“泡了什么。”
“羌活艾草等等。”我道:“记不清,老大夫给的药方子。”
苏凌这才慢慢睁开眼,道:“这是治软脚病的药,你受不得寒?”
“也不知道怎么就年纪轻轻得了这种病。小奴果真是贱命一条,什么病都找上门来吧。”我自损道。苏凌没再关心我的事情,我自觉的地坐在床边,他也走过来。我又十分自觉地扒下自己的衣服,露出一块肩膀。
苏凌俯身,我感觉到他身上的森森寒气,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苏凌咬破我的肩膀,我咬紧牙关,一点声音也没发出。
只有这种时候,苏凌才不会嫌弃我。甚至与我有这么亲密的举动,我身为一个现代人,都一度觉得这个姿势十分不雅观。奈何我身为一个血包,这个本职工作又是无法避免,果真是个恪尽职守的好血包啊。
大概是许久未曾喝我的血,这一次时间颇为久了些。一开始我还有点自主意识,再过个一会儿,我的意识就开始晃荡了。林雨的意识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我心跳如雷又胆战心惊。是跟自己喜欢的人亲密接触的欢喜和小女儿心态,又是与杀人魔的亲密接触的恐惧和害怕。再加上我自己的心力憔悴,还真真是一颗心五味杂陈。
这种飞速的心跳加快了我的血液循环,我觉着这一腔热血都要冲破我的头喷出来似的。直到苏凌缓缓离开了我的身上,我才慢慢平复下来。这么大起大落的情绪,我非得折寿不可!
苏凌皱紧眉头,问道:“你对本王有非分之想?”
“没有!绝对没有!”我满脸通红,说着这句话我自己也不相信。也难怪,苏凌离我那么近,我自己心跳声我自己都听得清清楚楚,更何况这活得十分细腻的人呢。
苏凌又道:“那你是怕本王。”
“没有!绝对没有!”我立马否认。
苏凌每次问我的话,我的回答他又从来不听,所以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每次还要问我是因为什么。
苏凌不再讨论这个话题,只是道:“房间难闻。”
我方才没换衣服之前进了听竹园拿换洗的衣服,马粪的味道的确是残留了一些。我解释道:“魏太子让小奴扫了一天的马粪,这味道嗯……嗯……”
苏凌道:“你自己找个理由就早些回来。”
他说道:“魏太子是个孩子,难道你也是吗,整天跟着胡闹还不如想想自己的事情。”
苏凌难得在魏莫笙是个幼稚鬼这件事上与我达成了共识,我也想早些回来。那小屁孩脾气古怪不好伺候,我巴不得凌王府当个空气逍遥自在。我应下来,道:“好的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