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鼠祸

他本不该如此恐慌的,但萧家的追杀和此时身体上的虚弱到底打击了他的精神,削弱了他的底气,令他在澄旸村养伤的每一天都疑神疑鬼,战战兢兢,从前被他遗忘的东西像堵塞多年的江水一下子开了闸:骨头被碾断时令人牙酸的嗞嘎声、炙热的刑具与皮肉接触那一瞬间水汽蒸发的声音、临死前不似人声的怨毒和诅咒......一切的一切,都令这个已经走向衰老的人夙寐难安。

——必须找出毕罗衣没有死的证据,源鹿道人发誓。

如果那天看到的是人,自己便再杀他一次,如果是鬼,他就是捞尽长青湖底的尸骸也要把毕罗衣的骨头挖出来烧个干净,否则,他后半生将永无安宁之日!

病弱的老虎彻底起了杀心,而第一个牺牲品,是年仅六岁的闫娃。

大开杀戒的源鹿道人不容许任何巧合,他不在意一个对自己不够友善的孩子,但当他偶然发现这个孩子不会说人话却会写字的那一刻,闫娃的死就已经成了定局。

会写字,就说明在被程历捡到之前他是有人教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教他的人为什么只教写字,不教这个孩子说话?这不符合常理。除非......养他的人,也不会说话!

源鹿道人又从程历的妻子翠兰那里得知,闫娃对长青湖这片非常熟悉,也就是说他并不是流民;虽然经常与鼠为伴,可被程历带走那天,闫娃表现的却并不怕人,也会用火来烤制食物......以上种种,无不向源鹿道人证明闫娃是被一个远离人迹的残疾养大的。远离人迹,可能是为了避祸,为了不让人认出来,至于残疾不会说话......源鹿道人清楚的记得,费柟曾将一壶滚开的沸水硬生生灌进毕罗衣的嗓子。而如果吴苇儿腹中的孩子活了下来,就正好和闫娃的年纪对上了!

小主,

毕罗衣重情重义,如果真如自己所想闫娃是被他养大的,那么......如果杀了他,毕罗衣就会自己出来吧?

对源鹿道人来说,害死闫娃这样的孩子就如同喝水吃饭那样简单,他早就看出,在“鼠儿”的名头传遍村子后,程历对这个孩子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碍于翠兰的欢喜,程历没有将不满表现在脸上,但实际上,内心封建迷信的他已经不想再养一个身上满是谜团,遭人非议的孩子了。在这个基础上,源鹿道人只是稍稍做出了引导,就将洪灾和断桥的罪名都安在了闫娃的“不祥”上。只需三五句话,他就勾起了程历对闫娃的杀意。

打生桩。这是他为那个孩子选定的死法,他看着闫娃信任地喝下程历手里的迷药,然后被带到断桥边,被他信任的“父亲”灌下一碗碗泥水混合物,漂亮的小脸渐渐撑得青紫,直至断气,然后被永久地封在连接村镇的石桥中,按照《鲁班书》中的记载,连他的魂魄都永世无法脱离此处。

最后一块石头彻底掩埋了闫娃的尸体,一片静默中,难言的快意在心头烟花般炸开。源鹿道人只想大笑,他突然想起自己之所以成为“源鹿道人”的缘由——从人人可欺的乞儿到三言两语、飞花片叶就能夺走他人性命的恶徒,曾经的他为了有资格做萧明德手底下的一条狗到底付出了多少除了自己只有天知道,而他所有的付出,不过是为了得到生死予夺的权柄和实力,为了不让自己成为如闫娃一般可以轻松被人杀掉的弱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