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是才让刘秀秀破点财而已,也正好拿这些钱来充实一下自己的钱包!
挺好!
还有自己为孔文花的那些钱,汪沅是一定要拿回来的,这本就是她自己的钱当然要拿回来.
不止要拿回来,而且要光明正大的拿回来,备注这个东西也是必须要加的,不然到时候再有点什么意外情况出现,自己就被动了!
刘秀秀那个贱人,说不定到时也会利用这些事来做文章,她现在有人、有钱、还有势,一样都不缺,更还有她父亲那么个大靠山.
而自己呢?
自己眼下除了知道有刘秀秀这么个仇人外,什么实力都没有,在明面上自己毫无对抗之力!
所以不可不防!不得不防!
小心驶得万年船!
永远不打无准备之仗!
自己敢提这些要求,当然就不怕后患。
就算你刘秀秀到时说这个房子、这个钱是你出的,是你给孔文的,可谁证明这一点!
汪沅敢打包票,刘秀秀是不可能从自己的公司或是自己的卡上直接转钱给孔文的。为了欲盖弥彰的遮掩她和孔文的那层见不得光的关系,刘秀秀必然会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从其他地方或其他人的卡上将这个钱合理的变成孔文自身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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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沅就是吃准了刘秀秀不敢光明正大将这个事公之于众的心理,她父亲刘参谋长的位置是她的强大靠山,同时却也是她的致命软肋。注定了刘秀秀不敢明目张胆为恶,总要为自己的行为盖上一层遮羞布。
汪沅还打算要好好的研究下华国的法律,亦或是聘用一个律师团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好学习律法,熟悉并且能熟练运用其中的条款,这才是能够在华国生存、壮大,最终扎根立足且强大的正确思路.
国外的那些律师,为什么能在上层社会混得如鱼得水?
又为什么会被称作流氓律师?
因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律师和流氓根本就是同一种人,都是试图和法律对抗的人!
只不过一个是赤膊上阵,粗鲁不堪,直接挑衅法律;一个是进行了精心的包装,披上了斯文的外衣,打上了领带,拿着放大镜找出了法律的漏洞,再合理的利用这些漏洞为一个个的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这些披着人皮的流氓的辩护下,沙人犯成了偶尔的无心之过、开车撞死人不是车有问题就是死人有问题、K药也是为了获取艺术灵感.....
汪沅在国外呆的时间有点长,做的事情又都是游走在法律之外的打打沙沙、见不得光的事,肆无忌惮、随心所欲惯了!某些程度上,她的思维有些西方化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没有那么重!
但在国内该收敛的时候还是要学着收敛一些,人永远要学着去适应环境,明知不可为却为之,这特么不是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