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就事论事!”
“在三兄看来,宫女其实就是奴婢,三兄府上也有家仆,奴婢的子女虽然也是奴婢,先以忠事主家为重,但也必须孝养父母,是否?”
“不孝者,何以论忠?”
“我就打个这样的比方吧,如果奴婢犯事,被三兄发卖了,经牙行卖给了他人,跟父母骨肉分离了,见都难以再见,试问他还怎么孝养父母呢?难道说,三兄在发卖奴婢前,还必须先经奴婢父母许可么?”
三皇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宫女在未成宫女前,她首先就是庶民,庶民孝养父母和贵族不一样,从来都是量力而为,最大的孝行莫过于自愿卖身为奴,使得父母不会立时饿死,可卖身之后,无自由可言,又何来的能力继续孝养父母呢?
获赦的宫女再次获得了自由身,可又恢复了庶民的身份,她们是弱质女子,就算归籍后能得一个好归宿,也不可能分文嫁妆都不备下,三兄是不知道,嫁妆是女子的底气,女子只有底气足,才有余力持续照恤娘家的父母,否则便是有心孝养,也心有余而力不足。
更何况宫女离家十余载,父母亲长万一已经过世,难道还应该‘孝养’手足兄弟么?因此其实我也是赞成中女史的看法的,给予宫女一笔补恤,不使归籍的宫女受控于人,相当必要。”
就连三皇子府上的一个兵丁,也忍不住阐述了下自己的见解:“小人是家中的次子,一家人均靠殿下养活,月月所得的粮帛,其实也只孝奉父母十分之三,这十分之三,是父母替阿妹备下的嫁妆,阿妹离及笄尚远,当然不曾定婚,不过阿爷阿娘都说了,无论阿妹嫁去谁家,不能全依赖夫家,必须得有自己的私产才不会受委屈。
要说来,孝养父母本是儿郎之责,女儿家在家的日子短,出嫁后还得孝养翁婆,若让女儿家承担孝养两家亲长的责任,男子汉大丈夫颜面何存?”
三皇子彻底无话可说了。
等酒劲过去了,他把头天晚上的一场辩论又再回忆了遍,是真意识到自己的确没有站在宫女的立场上虑事,忽视了宫女哪怕获赦归籍,已经年满二十五,婚事上其实已经不那么容易,而肯接受婚配军士的宫女,又不能归籍,等如远嫁在京中,这十万钱,就是皇室替她备下的嫁妆,她的家人,其实是能够收获比十万钱更多的聘礼的。
只有心系家人的宫女,才会选择归籍,既然心系家人,就不会坐视家人的饱暖之患,铁石心肠一毛不拔。
还真是只为钱财的人,才会因为十万赦钱和分离多年的亲骨肉反目成仇。
三皇子进而还想到了自己,他是皇子,似乎也从来没认真考虑过如何孝养父母,当然他的父母并不需要他真的倾尽私财去供养,反而他所谓的私财,尽是父皇赐予,如果他连公主妹妹的嫁妆都想贪占的话……
脸上火辣辣的,怎么都觉得自己不像个人。
他到底怎么想的,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和中女史争论宫女不该得那笔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