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八五章大婚(下)
总督巡抚虽然常驻地方,然而本身并无品级,多是以朝廷佥都御史或者兵部侍郎的官衔出任巡抚,以都御史或兵部尚书衔出任总督。入则为朝廷尊官,出则奉敕行事,为一方军政之首,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这种中央不是中央,地方不算地方的尴尬身份,还是为各位督抚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首先,地方行政架构仍然是原先的。都指挥使因为是武职,已经靠边站了,所以各省的行政机关,是以布政使和按察使为首,两位大僚开府见衙,都有各自的一套佐属官员。如承宣布政使司,有从二品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三品左、右参政无定员,从四品左、右参政无定员……本朝并无散官,官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尤其是四品以上的高级官职更是缺货,所以‘无定员’的意思,绝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可以有很多名,一般每个布政使衙门里,都有十名以上的参政、参议协理政务。
这是高级官员,之下又设有照磨所、理问所、司狱司、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等机构,且都有官职、定员。至于按察使司,规模要小一些,但性质是完全相同的。这很好理解,因为太祖设立这两个衙门,是为了让他们统领一省政务的,自然要将属官机构配置齐全了。
再看督抚帐下……不好意思,除了办理文书工作的书吏以外,并无任何佐属官员。为督抚办公的幕僚,并不是国家职官,乃是督抚私人聘用的。在这方面,连个知县都不如,好歹人家还有个县丞、主簿、典史,是国家给开工资的。
这也不难理解,因为最初总督、巡抚都是临时性质的差遣,不是官职,因此不会设有佐官。这就造成了一种普遍的怪现象……督抚是布政使、按察使的长官,而布政使、按察使却是省级官僚系统的长官,督抚若是越过他们,直接指挥下级官僚,便犯了‘越权’的官场大忌。
且布政使是从二品,按察使是正三品,而巡抚往往以佥都御史出任,官衔才是正四品,甚至一些总督也是以正三品兵部侍郎出任。名为上司,品级却不如下属,而且下属还领着庞大的官僚机构,不出幺蛾子才怪。
事实上,督抚政令难行,全省事权不一,各衙门推诿扯皮,对上司阳奉阴违的现象,在各省极为普遍。这不仅使督抚大员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调和阴阳,许多不擅长搞人际关系的,直接四面楚歌,不得伸展。然而一旦有大事发生,朝廷要追究责任,督抚又首当其冲,下面人反而无事。这种吃不着羊肉还惹一身骚的郁闷日子,是每个督抚都不愿意继续下去的……跟这个比起来,区区财政权上收,简直是毛毛雨了,毕竟那是跟户部扯皮,不管输赢,无非就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至少在省里还可以穷横穷横的。
所以对行政权下放,地方督抚是一万个赞成的,有他们压着,布政使、按察使们也没招,只能暗中联络同党,在朝中给新政点眼药。便有官员上书说:‘按照新政,总督治兵事,巡抚理民事,巡抚例归总督节制。督抚同省,本以相互牵制,然权利穿插堆叠,权非难分,矛盾在所难免。因此为消除事权不一一说,实为无稽。’
又言道:‘一省之中主大政者二人,志不齐,权不一,其势不得不出于争。若督抚二人皆不肖,则相互容隐以便私图;若一贤一不肖,必势不两立致成水火;即便二人皆贤,亦或意见不同,性格不合,因此不能相安者,虽贤者难免。’
更有甚者直接否定道:‘祖宗撤行省、设三司,为防臣子权重难治。今复行省,设督抚治三司,大违祖宗之法,使臣子权重难治!实乃亡国之举!请立废此法,今后有再敢言复立者,满门抄斩!’
沈默明知道这不是他们反对的真正原因,却依然要打起精神,命人逐条反驳道:‘督抚同省,只有边地疆界,因其以军事第一,才使总督节制巡抚。其他省份,总督只管军事,平时不得干涉地方政务。军政泾渭分明,何谈权非难分?’
‘言两人主大政,其势不得不争者,殊为可笑。彼一人独揽大权者善,还是两人分权者善?’
‘至于祖宗之法,分三司乃祖宗之法,设督抚亦是祖宗之法,是以世易时移,不得不变原法设新法。况且今天下财权已收归太仓,总督得其兵而不得钱粮,巡抚掌民政而无兵权,焉有作乱之可能?’
像这种没营养的口水仗,从来没有断过,然而新政顺利通过廷推,并得到督抚的大力贯彻,几年下来已是大势所趋、无可更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