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游速太能打了,他名声在外,以公子朝想来,哪怕对上以骁勇闻名的赵无恤,也是必胜的,他正好过来捡桃子,报私仇。
卫侯本来不愿,但公子朝理由充分:“仆臣乃是宋国公子,生于宋长于宋,对宋地极为熟悉,去救宋乱者舍我其谁?君上且安心等待,入冬前,仆臣一定能平定宋国之乱,还能将南子带回!”
最后,卫侯在公子朝使尽浑身解数的软磨硬泡下终于松了口,指派他率军三千南下入宋。
公子朝眼光不错,卫军虽然不以善战见长,他也不是什么好将帅,但只要紧抱郑国游速的大腿,亦步亦趋之下打打顺风仗,竟然也两战两胜。这让他迅速膨胀了起来,竟觉得此番入宋,风头都要被游速抢光了,这怎么行?
于是公子朝便有了在这“最后一战”前表演一番的想法。
……
作为宋国公子,学习典史时,殷周易代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关,身为大邑商的遗民,他们心向殷商。但作为带路党微子启的后代,他们又要认可武王伐纣的正义性。
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那就是周人的牧野之战打得极其漂亮,而太公望致师更是其中的重头戏: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诗赞:维师尚父,时维鹰扬。会朝清明,肆伐大商!
公子朝有意效仿,他现在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就跟师尚父没什么两样啊!
他哪怕在战场上,也会让自己漂漂亮亮的:宋缯鲁缟织就的内里舒适而吸汗,外穿犀牛皮制作的的火红漆甲,头上艳丽的孔雀翎高高竖起,身后深沉如黑色的玄色大氅和头顶的旌旗随风一同纷飞。
人靠衣装,公子朝感觉整个战场上,两万余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这万众瞩目的感觉好极了!他越发兴奋,舌头吐出灿烂莲花,将平日里对赵无恤的诅咒编排成罪名,一一说出,就像是在念《牧誓》这种文采飞扬的檄文一般,两年前宋宫的耻辱一扫而空……
随着他的挑衅,对面的敌阵里的乐氏族兵响起一阵反驳声,但位于中军的赵无恤武卒却一片沉寂,只是静静地用仇视的目光盯着他看。
而身后,已经稀稀拉拉来到战场的卫人则开始哄笑不止。
当然,公子朝谨慎地让轻车停在百步之外,谨防对面一阵箭雨过来。就算有战车和单骑追逐,以公子朝想来,自己今日带了个好御者,绝对能逃回本阵去!
咦,那是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