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的故事源于格林童话,格林兄弟是收集的民间故事,有可能口口相传,传到他们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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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看到这个结局也不免感慨。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那个陀国主无缘无故找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子,想想都知道不安好心!
家中有女儿的都更加警惕些,可千万不要被所谓的美好表象所蒙蔽。那叶限也真是可怜的姑娘,被继母虐待,好不容易得到机缘,又因身怀异宝被人觊觎,也不知失了鱼骨之后过得好不好……
明,朱元璋眉头一皱。
为何相似的故事,灰姑娘就家喻户晓,而叶限却无人问津?
早在天幕说《酉阳杂俎》时,就有人上前与朱元璋介绍。
此书成书于唐宣宗大中八年左右。所记有仙佛鬼怪、人事以至动物、植物、酒食、寺庙等等,分类编录,一部分内容属志怪传奇类,另一些记载各地与异域珍异之物。
所载内容丰富驳杂,鬼怪、神仙、奇闻、动植物、习俗等各类题材皆在其中。
明朝时,此书也深受到文人士大夫的欣赏和赞颂,被认为是“无所不有,无所不异”的奇书。
……
听完底下人对此书的赞扬,老朱就更不开心了。
他对这类书籍并没有特别的偏好或排斥,虽然一些被认为是“奇技淫巧”的事物,他持谨慎态度。
朱元璋对这类书籍的看法可能相对保守,但再如何,这也是中原的东西,怎么能比不过番邦的什么格林童话!
他难得犹豫一瞬,后世处处刷新他的认知,那些所谓的“奇淫巧技”,有些在后世甚至被奉为圭臬,或许,对于民间的这些东西,咱不该太过严格……
想起评论提到的“版权费”,朱元璋眯了眯眼。
这个名字听起来也不算陌生。唐朝时,出版物的售卖就需要通过官方批准,同时售卖者需要支付版权费给朝廷。
到了宋朝,为了保护版权,北宋初年还颁布了《印刷新令》,规定了着作权的保护和版权费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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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明对这个也得多下下功夫,起码对外面得严格起来。
中原的东西,出去了得先给钱!而且必须标注出处,他得找些人好好探讨一下……
汉,刘彻可是来了兴趣。这故事真假不论,有这样的流传,看来百越真是个好地方,这鱼骨这样神奇,若真有此物,简直是发财了呀!
陀国主因为贪心而失了鱼骨,他刘彻可不会不会如此贪婪,只要亿点点就够啦~
要说百越,那可要追溯到前朝了。
嬴政统一六国后,着手前进岭南、百越之地,派遣大将屠睢和赵佗南征百越。
秦将赵佗与任嚣南下攻打百越,秦末大乱时,汉元年,任嚣病亡,赵佗即向岭南各关口的军队传达了据险防守的指令,并借机杀了秦朝安置在南海郡的官吏。
汉高祖三年,赵佗起兵兼并桂林郡和象郡,在岭南建立南越国。
高祖十一年,刘邦派遣大夫陆贾出使南越,劝赵佗归汉。
赵佗接受了刘邦赐给的南越王印绶,臣服汉朝,成为藩属。
可到了第二年,高祖十二年,高祖崩,南越又与汉交恶。
吕后派兵攻打南越,但岭南大地天气湿热,汉军水土不服,亦顾虑瘴气,不得不撤军,班师回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