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行颇为触动,上前一步,一甩袖子跪地谢恩,得体洒脱。
“鸿胪寺少卿梁行谢圣上恩典。”
李稷只片刻勾唇,脸色很快恢复了往日的沉寂。
抬手从桌上一挥,长条状的异物从空中划过,正正好落在梁行眼前,梁行眼疾手快伸手握住。
他缓缓摊开手,掌心里攥着的是一只翠玉毛笔,笔杆晶莹剔透,一眼能看出笔尖是用狐狸毛做的,十分珍贵。
“谢皇上赏赐。”
李稷丢了翠玉毛笔,又瞥见桌上的鸳鸯香囊,眉头一动,抬眼看着他说。
“梁爱卿,朕有一表妹,名为芙蕖,为永宁***嫡出,与你年龄相仿。”
梁行生性淳良却非蠢笨之人,自然知道皇帝的意思,立刻跪下,挺直腰板。
一手攥着翠玉毛笔,另一只手也攥成拳头。
“皇上,格格千金之躯,愿意下嫁臣,是臣的荣幸。”
“只是臣早已心属她人,此生此心绝不移。”
好一个此生此心绝不移,哪个有权有势的男子不是三妻四妾,这女子是何方神圣,竟好到让一个状元郎为她守身如玉。
李稷皱眉看梁行一眼,正好此时王槐上前添茶,便随手把桌上的香囊丢给了王槐。
王槐捧着鸳鸯香囊,如烫手山药一般,放也不是,藏也不是。
皇上不愿瞧的东西,按理说他得收起来。
可是,这是芙蕖格格亲手所绣,若是改日格格来乾清宫没看到自个送给皇上的香囊,肯定要数落他一顿。
“倒是朕错点鸳鸯了,竟不知梁爱卿是个痴情种。”
李稷似笑非笑,不知为何,说到痴情二字,他会在脑海里想到步霁。
她在宫中蛰伏两年,突然铆足了劲争宠,想来也是对他用情至深,才“三思”许久而后行的。
痴情种也没什么不好的。
再看一眼跪在地上的梁行,纵使他不领情不愿娶芙蕖,也没那么惹人厌了。
“罢了,你起身吧。”
“若是那位女子愿与你成亲,改日朕亲自下旨给你赐婚。”
梁行眼眸中闪过一道光,又忽然暗淡,他确有娶妻之心,只是不知心中人现在何处。
三年前两人书信中断,她突然消失,没了踪迹,他寻遍京城也没有找到她。
也许皇上有法子能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