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利益最大化

他们心中都感受到一股“震骇”,似乎他们千算万算,总在想着怎么去压张周的功劳,却没顾虑到一个“大麻烦”,而且好像是一个解决不了的“麻烦”。

甚至皇帝思虑都比他们周全。

那就是军功犒赏的负担,朝廷是否能承担得起的问题。

马文升作为兵部尚书,对此可谓是如数家珍,刘健不回答,他出面回答道:“按成化时,犒赏出征将士的定则,一首级当赏银四十两。”

“那俘虏呢?”朱祐樘继续问。

马文升道:“同算。”

谢迁不由汗颜。

一个首级四十两,三千多首级那就是十二万两以上。

俘虏一万六千多人……谢迁都不敢往下想了。

这他娘的是要一战把大明京仓给翻个底朝天啊。

大明到弘治年间,一年财税收入,以白银计价,大概在二百万两到三百万两之间。

可要是一次犒赏就要耗费将近一百万两的话,朝廷上下可以喝西北风了,未来三年可能大臣都发不下俸禄了。

朱祐樘道:“就算妇孺有折,但要再加上牲畜、奇袭等功劳,再要为西北筹措用兵的耗费……朕不认为,此战应该以过去定则来犒赏。”

皇帝的意思是。

咱付不起犒赏,就赖账吧。

马文升道:“陛下,并不一定要以首功来论功行赏。”

“嗯。”朱祐樘点头,“言之有理。”

然后在场的大臣,还有几个司礼监太监发现,其实君臣之间还是很容易在某些方面达成一致的,比如说……他们都知道这么大的功劳,如果按照斩杀首级和俘虏的功劳来核算,那朝廷很容易破产,那咱就换个方式来。

朱祐樘道:“朕先前朝上不说,也正是有此等想法,但自从土木堡之祸后,大明一向都是以首功来论功。朕想,其中的缘由,卿等应该再清楚不过,如今贸然改变,怕是不易啊。”

大明的军功,用斩杀首级的多寡来论功,看起来有弊端,容易出现杀良冒功的情况。

但最大的好处,就是首功相对来说“比较”公平。

至少首功还需要个首级,还有个确切的参数,如果以军功来论,那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大明初期,军功的论定不以首功,而是以军功。

分为奇功、头功和次功三等。

奇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常遇春投奔朱元璋之后,采石矶一战成名时,以一人之力带兵破敌,从此号称“常十万”,成为朱元璋麾下大将,名流千古。

但问题就在于,无论是“奇功”,还是头功还是次功,都不好论定。

《明史》便清楚记录以军功来论的弊端:“……后领兵官所奏有至三四百名者,不在斩馘之列,别立名目,曰运送神枪,曰赍执旗牌,曰冲锋破敌,曰三次当先,曰军前效劳。冒滥之弊,至斯极已。”

意思是说,军功论到后面,都是在巧立名目,一堆乱七八糟的,甚至这个人都不在战场上,都会被论定功劳。

然后朝廷上下发现,这招不行啊,很容易滋生腐败。

那我们改吧。

就以首功来定。

杀多少人头得多少功劳,俘虏也算,就算有杀良冒功的情况,我们多盘查就好了,总好过于那种没有标准的胡乱计功。

反正大明将士都娘蔫得很,一次也杀不了几个,而且我们审核首功也很严格,甚至规定人头要留喉结以上,若不能判断男女的要丢在水里,面朝上的是男人,后脑勺朝上的是女人……

这也是为何谢迁觉得,有办法把张周的功劳给压下来。

因为张周从“首功”来论的话,他并没有亲身参与到战场战事中来,我们只要严格执行,那就可以把功劳尽可能往王守仁和马仪身上推,一功不二赏,别人高了,张周的功就低。

现在朱祐樘就明确说了,以首功来定的话,不行。

朝廷赔不起。

现在咱就算算,怎样能在这次犒赏的过程,尽量减少大明的开支,咱也要省着点过。

万一过几天张周把火筛也给灭了,再给你送来几万颗人头或者几万个俘虏……咱君臣一起喝西北风去得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