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春、夏、秋三季度完成进贡后,神使王军团可在[蜂巢城]与红火蚁国进行以物易物的贸易。
这份《北森城合约》的条款,基本达到了主角的期望,也让红火蚁国觉得很满意,符合他们“宗主国”的地位。
比如第一项条款,规定了名义上神使王军团是红火蚁国的附庸。一开始主角是坚持想要达成平等的双边关系的,但红火蚁长老们态度坚决,表示红火蚁国只会对附庸颚下留情,其他所有蚂蚁都属于要被征服的对象。
最终是主角代表神使王军团让步,名义上成为了红火蚁国的附庸国。但在后续条款中,可以看出来,神使王军团并不需要尽太多附庸的义务,事实上红火蚁国对神使王军团并不能行使太多“宗主国”权力。
第二条项条款就是对神使王军团需要尽的义务的阐述,包括军事义务和经济义务两方面,分别在第四项和第五项条款里进行了详细解释。
第三项条件是“宗主国”红火蚁国对“附庸国”神使王军团的义务,就简单一项,提供军事保护。
红火蚁国对其他附庸国也有军事保护的义务,这点是一视同仁的。有了红火蚁国几十万大军在前面挡着,神使王军团可以更加安心的猥琐发育。
而且这项条款也让红火蚁国的长老们觉得自己真的是“宗主国”啦,安抚了他们因为下一项条款不太合心意而不满的心情。
第四项条款是阐述神使王军团对“宗主国”红火蚁的义务的。虽然神使王军团按义务需要响应“宗主国”的军事征召,但主角在这一条款上尽了最大努力,拿到了决定出兵数量的权力,和本国部队的指挥权,相当于是一支听调不听宣的客军,有很强的独立性。
为了达成这一条,主角甚至愿意神使王军团自降身份成为“附庸”。不然神使王军团如果随意被征调,还没有指挥权,只会沦为红火蚁国的打手,在红火蚁国的对外战争中流尽最后一滴血。
毕竟,主角着急达成与红火蚁国的合约,是为了换取一个有利于神使王军团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不是为红火蚁国去火中取栗。